为规范和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5月7日上午副校长李贵山带领实验室管理处全体人员对全校13个学院的部分实验室进行了检查,检查出我校部分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如下:
1.实验室管理处已在2021年4月2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截止5月7日上午,部分学院重视不够,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部分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不全,实验室使用日志、实验室开放记录长时间未填写。
3.有实验室内使用后的化学品未及时归还库房,存放在地上,未有效保存。
4.有实验室存放个人物品,如休息床、衣物、自行车等。
5.个别实验室卫生条件较差,设备尘土长时间未清除,地面未打扫,垃圾清理不及时。
6.实验室内线缆未有效固定,使用烧水壶。
7.科技楼1楼楼道内存放电动车。
请各学院、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方面的不足,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整改和资料整理,为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抽查做好准备。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