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事实。 一、 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的做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中心)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所属实验室的自查自纠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10前报送学校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请发至:892234711@qq.cm。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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