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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于:2015年04月09日 09:03 编辑: 阅读: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20151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向师生大力宣传并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专科二年级学生。

2、申报的形式为个人或25人组成的团队;鼓励团队申报,团队可以是我校不同学院、专业本专科生,但每人只限参与一个项目。

3、申报的项目选题由学生根据自身所学的专业或者所感兴趣的方向自行选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由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2、学院组织初审,确定推荐项目、项目次序和落实项目实施实验室,并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的项目申请表和项目汇总表报实验室管理处。

3、实验室管理处将各学院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后,组织学校相关专家终审,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419日前,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表交学院汇总。

422日前,学院完成项目的初审,将推荐项目申请表及项目汇总表报送实验室管理处(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

2、材料提交要求

学院将《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一份,《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一份一并提交实验室管理处,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92234711@qq.com

四、项目资助额度及其他

1、经终审后确定为重点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00-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00-1000元。

2、参与并通过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项目的学生,可按《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创新学分。

3、对验收结果评定为“优秀”的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http://sgc.lzit.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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